《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指出:研究商業模式等新形態創新成果的知識産權保護辦法。《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産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指出:要加強新業態新領域創新成果的知識産權保護,研究完善商業模式知識産權保護制度;加強互聯網、電子商務、大數據等領域的知識産權保護規則研究,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完善授權後專利文件修改制度;依法及時公開專利審查過程信息。
近年來,互聯網技術蓬勃發展,並與經濟社會各領域深度融合,有效推動了各行各業商業模式的創新。通過調查發現,創新主體希望專利制度能夠對此類商業模式創新中的技術方案給予保護。此外,專利審查實踐中,創新主體對於明確補交實驗數據的審查原則、放開授權後專利文件的修改方式、進一步公開專利審查過程信息等方面提出的關注和需求,具有合理性,有必要在規則層面給予積極回應,明確審查標準,加強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共服務水平。另外,相關法律修改後,專利審查程序也需要做出適應性調整。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文件精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知識産權強國建設,及時解決目前社會反映突出、需求迫切的問題,推動專利審查制度不斷完善,更好地與國際接軌,國家知識産權局對《專利審查指南》(下稱《指南》)進行了修改。
修改過程
2015年底
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審查業務管理部組織成立了《指南》修改工作組,對商業模式、互聯網、電子商務、大數據等領域的知識産權保護制度、授權後專利文件修改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研究。
2016年9月
《指南》修改工作組在實地調研、召開研討會、座談會和徵求意見會的基礎上,形成《專利審查指南修改草案(送審稿)》,提請國家知識産權局條法司(下稱條法司)審查。
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
條法司研究和審查送審稿,並在內部徵求意見後,形成《專利審查指南修改草案(徵求意見稿)》及其説明,按照規定在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和國家知識産權局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在此期間,條法司共收到來自106個單位和個人提出的261條意見和建議。經整理、歸納、分析和論證,採納了部分意見,對徵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
2017年2月
《國家知識産權局關於修改<專利審查指南>的決定》經局務會審議通過,國家知識産權局局長申長雨簽署發佈第七十四號局令。
2017年4月
新修改的《專利審查指南》將於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修改內容
(一) 關於第二部分第一章的修改(不授予專利權的申請)
修改點:
修改後的《指南》明確規定:涉及商業模式的權利要求,如果既包含商業規則和方法的內容,又包含技術特徵,則不應當依據專利法第二十五條排除其獲得專利權的可能性。(第4.2節)
修改理由:
修改前的《指南》規定,商業實施等方面的管理方法及制度作為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屬於不授予專利權的客體。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涉及金融、保險、證券、租賃、拍賣、投資、營銷、廣告、經營管理等領域的商業模式創新不斷涌現,這些新商業模式市場運行效果好、用戶體驗佳,提升了資源配置和流動效率,節約了社會成本,增進了社會福利,因此應當對此類商業模式創新中的技術方案給予積極鼓勵和恰當保護,不能僅僅因為技術方案包含商業規則和方法就不授予專利權。
日期:8/12/2016
來源:中國政府網
One on one service for appointment expe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