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rent Position: Home > IP News > 政院版監理沙盒出爐 FinTech公司大鬆綁

金管會主委李瑞倉 報系資料照

 

金管會主委李瑞倉 報系資料照

金管會今天公布政院版監理沙盒「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將對金融科技(FinTech)公司從事金融業務開大門,如,允許FinTech公司「可從事部分金融業才准經營的業務」,且資本額門檻不用比照金融業,讓更多創新FinTech事業可跨入金融領域,與傳統金融業競合。

金管會主委李瑞倉表示,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是用「商業行為」來規範,而非用行業別,且自然人、法人皆可來申請,對FinTech公司從事金融業務,做了相當大幅度的開放,有助激發國內創新能量。

根據該條例,在金管會下設置審查委員會,委員包含政府機關代表及社會賢達,審查時間為6個月,可延長3個月,即最長9個月。

舉例來說,某科技公司欲從事一個涉及金融領域的創新商業模式,但同時涉及到銀行法及證交法規範的金融特許業務,比如吸收存款與發行有價證券,所以必須進入監理沙盒實驗,檢視是否具可行性及能否普惠社會大眾。

實驗即將結束、也通過審查,相關單位便會制訂一個全新法規,專門規範此商業模式,讓該公司出了沙盒後,可直接適用新的規範。上述流程是針對商業模式作為監管的主體,而非用銀行、保險公司、券商等各行業別來區分,係「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最大突破之處。

同時,新創公司實驗期間可豁免適用金融法規及刑事責任,有助減免實驗期間法規不確定成本,亦有助金融創新。

最重要的是,創新商業模式若只涉及銀行法、證交法等各金融業別法部分業務,所以成立公司的資本額要求不用比照銀行或券商,需要上億甚至上百億元,大幅降低FinTech公司跨入金融領域的門檻。

政府決定要推動「監理沙盒」(Regulatory Sandbox),多名朝野立委也提案修正銀行法、證交法、保險法等法規,建立監理沙盒機制,提供欲從事金融創新的科技業者,一條可以跨入金融領域的康莊大道。

各立委提出的監理沙盒修法草案,去年底立法院財委會已完成初審,但獨缺行政院的版本,朝野黨團皆認為這樣的修法過程並不妥當,要求行政院補提版本。行政院指示金管會快馬加鞭,制訂政院版的監理沙盒草案「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並於今天公布。

日期:11/4/2016
來源:聯合財經網

One on one service for appointment experts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