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rent Position: Home > IP News > 產創修法 天使投資享減稅

經濟部工業局昨(20)日赴行政院向政委陳添枝報告《產業創新條例》修法內容,會後陳添枝拍板七大修法方向,包括達門檻條件之外資,盈餘分配免徵營所稅,統一從個人綜所稅扣繳;達投資條件門檻之天使投資人享減稅優惠。

與會官員轉述,陳添枝已指示工業局盡速擬定修法文字,明年1月送交行政院,爭取明年上半年送進立法院審查通過、下半年施行。

回顧1960年代的獎勵投資條例、1990年代的促產升級條例;促產落日後,登場的第三代投資政策產創條例,已於2010年5月上路,迄今已六年多沒有大修。為配合產業轉型升級需求,本次修法達20餘條,主要用意在鼓勵投資、新創。

官員表示,為扶植高風險新創公司發展,並協助其於初創期取得所需資金,參考新加坡作法,針對天使投資人提供獎勵措施。個人投資設立未滿三年的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達100萬元,且持有該公司股票達三年者,持有期滿當年度得按投資金額50%於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減除金額以300萬元為上限。

官員解釋,上述優惠門檻是與財政部討論後,找出稅損金額最小者。但國庫可因新增投資帶動營所稅收入,增加就業及個人所得稅收入,足以弭平稅損,整體計畫將呈現「稅盈」。

為使我國有限合夥事業與國際接軌,將參考國外「穿透」課稅概念,當公司有盈餘分配到個人時,得免先被課徵營所稅,之後再納入個人綜所稅一併課徵。

產創條例修法重點

項目 內容

強化國營事業研發投入 國營事業應編一定比率預算進行研發

促進產學合作 創作人技術入股適用緩課稅

促進產業投資 ●達門檻條件之外資,盈餘分配免徵營所稅,統一由扣繳綜所稅

●達投資條件門檻之天使投資人享減稅優惠

強化無形資產評價 無形資產評價會同金管會審查

產業人才培育 成立產業人才能力鑑定中心

活化產業用地 強制買回閒置土地

其他 ●政府採購優先採購創新及綠色產品或服務

●鼓勵企業運用政府開放資料發展創新應用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吳馥馨╱製表

日期:24/1/2016
來源:財經新聞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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