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不記得你辦銀行卡時,銀行服務人員第一次給你一個小小類似於U盤的東西—U盾。不管你記不記得你第一次見到它的感覺,反正小編記得,當時就覺得這真是一個神奇的東西。
當然,現在很多人已經知道U盾是是密鑰裝置來保護網銀資金安全的。也知道U盾是專利產品,小編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發現一個這樣的專利:
摘要:這個發明涉及一種物理認證方法及實現這種方法的裝置,該方法使用存儲於電子裝置中的操作控制列表,由合法使用者以物理的方式對電子裝置進行的操作給予認證,從而在合法使用者和電子裝置之間建立了綁定關係,不僅建立了網絡交易中身份認證和交易認證的問題,保證了網絡環境中客戶端的安全,而且解決了數據存儲設備防病毒的問題,保證了使用者數據的安全性。本發明方法包括:設置一操作命令與物理認證方式的對應關係,當執行操作命令時,使用所述的物理認證方式進行認證。本發明裝置包括微處理器、操作通信接口、智慧卡晶片和物理認證執行機構。
不過小編今天不是給你講「一種物理認證方法及一種電子裝置」這個專利,而是給你講下關於北京握奇數據系統有限公司告恆寶公司侵犯了這項專利權的案件。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2015年2月26日,握奇公司訴稱,恆寶公司侵犯了握奇公司專利權,要求判令恆寶公司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握奇公司經濟損失4900萬元,以及訴訟合理支出100萬元。
當然,恆寶公司認為他們並未構成侵權。不過,知產法院認為恆寶公司構成了對原告的專利權侵犯,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宣判結束後,握奇公司對判決結果表示滿意。恆寶公司智慧財產權專員表示,不服一審判決,將會在近期內提起上訴。
小編不知道恆寶公司再次提起上訴的結果是什麼,但是就目前來看,恆寶公司因為侵犯握奇公司的專利權,而付出了昂貴的代價。此次案件判決,可以理解為智慧財產權執法力度加大的信號,也告誡可能侵犯別人專利的人或企業務必三思而行,不要因為眼前的利益,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否則會付出高昂的代價。
日期:4/1/2016
來源:壹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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