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SEPs)保護的是共通且難以迴避的技術,國際廠商手中掌握多少的SEPs,往往也能代表其握有的專利談判籌碼。
為增加對通訊SEPs的瞭解,以國研院科政中心收錄於「通訊產業關鍵專利資訊平台」(網址:ticpa.stpi.narl.org.tw)之7,500篇與LTE/LTE-A相關的SEPs為對象,這些專利自申請至核准的年平均時間為3.75年,顯示出通訊SEPs通常約需耗時三、四年取得專利。
通訊標準必要專利技術萌芽始於1981年,至1992年也只有零星幾篇專利。但在1992年後,投入市場的專利提案廠商家數增多,專利數量也開始緩慢成長,1999年相關提案廠商數有24家,單年度的專利數量首度破百。
在1999至2008年的十年間,提案廠商數超過40家,規模最高峰的2009年有44家,隨後有逐漸減少的趨勢。專利量在1998年後開始顯著成長,2010年有超過千篇的專利提報量,若考量專利申請至核准的時間落差,現階段SEPs專利量仍在持續成長中。
至於整體提案廠商的SEPs專利平均年齡為6.4年,前20大廠商平均為5.3年,亞洲廠商平均為4.1年,兩者皆低於整體平均。較低的專利年齡,一方面可能代表公司持續投入新研發,並產出新成果,如三星、樂金等提案數排名在前的大廠;一方面可能是公司較晚進入市場,以致專利平均年齡較低,如ZTE、CATT、HTC及聯發科等亞洲廠商。
關於SEPs的提報狀況,亞洲廠商約占整體提報量43%為最大宗,其次是美洲廠商(32%),以及歐洲廠商(16%)。其中美國占整體30%,仍是全球提報數量最多的國家,但亞洲廠商對SEPs日益重視,近年的提報數量大增。其中南韓提報狀況僅次於美國,約占整體21%、排名第二,接著是日本的13%、中國大陸7%,台灣約占整體總量3%。
整體SEPs在三階合作專利分類(CPC)的表現方面,以H04W(無線通訊網路)數量最多,約占42%,其次是H04L(數位資訊傳輸),約占33%,以及H04B(傳輸技術),約占12%;三階CPC的前二大宗即涵蓋75%的提案量。
若從技術、功效、產品與四階CPC等四個分類表現解析亞洲四國的專利布局概況。在技術分類方面,日本、台灣及南韓的前兩大技術為「訊號控制」與「資源管理與排程技術」,我國與日本在占比第三的技術為「動態適應性與彈性控制」,南韓則是「邏輯通道」技術;大陸以「網路化」(Networking)的技術占比最高,其次依序是「訊號控制」及「資源管理與排程」。
以功效面來看,「增進頻譜使用效率」是大陸、日本與南韓占比最高的功效分類,大陸其次布局在「系統布建情境與效能增進」及「與既有3GPP無線接取技術共存、互動與換手機制精進」上;日本與南韓則依序在「增加峰值資料傳輸率」與「增進使用者傳輸量」;台灣SEPs前三大功效則集中在「增加峰值資料傳輸率」、「降低延遲」及「增進頻譜使用效率」等三個部分。
以產品分類而言,大陸、日本與台灣都以用戶端設備(CPE)的比重最高,南韓則是手持裝置。整體來說,用戶端設備、手持裝置及基地台是主要的前三大類產品。
在四階CPC而言,大陸、日本與南韓以H04W 72/00(本埠資源管理)的SEPs占比最多;台灣以H04L 1/00(訊息接收的檢測或錯誤預防排程)最多,H04W 72/00居次。大陸與日本以H04L 5/00 (傳輸路徑排程)居次;南韓則以H04L 1/00居次。大陸和台灣的第三大CPC分類為H04W 76/00(連接管理),日本和南韓分別為H04L 1/00及H04L 5/00。
亞洲國家雖積極布局SEPs,但除與技術相似性高的廠商競爭外,更要留意另一群潛在競爭者的威脅,這群業者本身沒有從事相關產品生產,如已退出產品市場,但仍持有大批SEPs的大廠Ericsson,以及持有大量專利組合之非專利實施實體(NPEs)。這類企業已過渡到以授權或訴訟為主要獲利商業模式,因此其專利授權與訴訟策略可能對營運企業造成增加成本的困擾。
日期:19/10/2016
來源:聯合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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