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負責中國大陸智慧財產(IP)議題資深顧問Mark Cohen (柯恒)日前赴聯邦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除簡介近期該局與中國大陸之IP議題交流外,並就中國大陸反壟斷法(AML)與智慧財產保護議題進行報告。報告重點如下:
一、 中國大陸強勢執行反壟斷法,IP執法卻不足提供保障。以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裁定美商高通公司違反反壟斷法處以9.75億美元罰款為例,該案相較在中國大陸專利案件平均賠償金額僅1萬8千美元,相差近5萬倍。
二、 中國大陸鼓勵國內廠商採行反壟斷法對抗外國廠商以突破科技障礙獲得發展空間,因而削弱外國廠商運用IP保護體系。以中國大陸廠商華為(Huawei)控訴美商InterDigital反壟斷案件為例,該案首席法官甚至表示,華為運用反壟斷法之反制策略值得中國大陸其他廠商學習。多數外國廠商憂心倘對中國大陸廠商提出IP侵權訴訟,將招致此類報復性訴訟。
三、 中國大陸法律與產業環境不利廠商進行合法專利授權。美國為全球最大技術出口國,2014年出口金額高達1,303億美元,惟對中國大陸出口金額僅有68.26億美元(5.2%),主要在於中國大陸計畫經濟對於IP體系之政策干預,使得外國企業對於其進行技術移轉更為困難。另其制定相關政策鼓勵國內廠商進行研發並提供多項賦稅優惠,旨在降低技術進口依存度及提升技術出口金額。(422字;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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