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rent Position: Home > IP News >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認定音樂取樣受藝術自由保護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判決支持一名嘻哈藝術家,該人使用了電子搖滾樂隊Kraftwerk的歌曲“Metall auf Metall”中的一個兩秒鐘片段。 

  判決認為該嘻哈藝術家的藝術自由權利大於錄音制品制作者的權利受到的影響。聯邦憲法法院不滿聯邦司法法院(德國的最高民事法院)未充分考慮到德國《憲 法》第5條第3部分授予的藝術自由權。聯邦司法法院在其之前的判決中認定,該嘻哈藝術家的行為確實侵犯了錄音制作者在德國《版權法》第85條下的權利,而 且該侵權不能用合理使用抗辯(德國《版權法》第24條),因為該藝術家本來可以自己錄制樣帶。 

  聯邦憲法法院撤銷了司法法院的判決,強調取樣是嘻哈文化的內在組成部分,認為聯邦司法法院對《版權法》的解釋會不合理地限制藝術自由,因為如此一來嘻 哈藝術家每次取樣都要尋求許可或者就得自己制作樣帶。不過在憲法法院法官們看來,取樣確實可能會對權利人的開發利益產生微弱的影響。 

  因此,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將本案發回聯邦司法法院,要求聯邦司法法院對《版權法》第85條和第24條進行與憲法法院的指南相一致的解釋。最後,聯邦憲法 法院指出,如果聯邦司法法院認為相關條款的解釋受到歐洲版權指令的限制的話,聯邦司法法院應將案件轉交歐盟法院尋求初步判決,以確保基本權利得到有效保 護。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判決支持一名嘻哈藝術家,該人使用了電子搖滾樂隊Kraftwerk的歌曲“Metall auf Metall”中的一個兩秒鐘片段。 

  判決認為該嘻哈藝術家的藝術自由權利大於錄音制品制作者的權利受到的影響。聯邦憲法法院不滿聯邦司法法院(德國的最高民事法院)未充分考慮到德國《憲 法》第5條第3部分授予的藝術自由權。聯邦司法法院在其之前的判決中認定,該嘻哈藝術家的行為確實侵犯了錄音制作者在德國《版權法》第85條下的權利,而 且該侵權不能用合理使用抗辯(德國《版權法》第24條),因為該藝術家本來可以自己錄制樣帶。 

  聯邦憲法法院撤銷了司法法院的判決,強調取樣是嘻哈文化的內在組成部分,認為聯邦司法法院對《版權法》的解釋會不合理地限制藝術自由,因為如此一來嘻 哈藝術家每次取樣都要尋求許可或者就得自己制作樣帶。不過在憲法法院法官們看來,取樣確實可能會對權利人的開發利益產生微弱的影響。 

  因此,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將本案發回聯邦司法法院,要求聯邦司法法院對《版權法》第85條和第24條進行與憲法法院的指南相一致的解釋。最後,聯邦憲法 法院指出,如果聯邦司法法院認為相關條款的解釋受到歐洲版權指令的限制的話,聯邦司法法院應將案件轉交歐盟法院尋求初步判決,以確保基本權利得到有效保 護。

日期:18/7/2016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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