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lencell是一家總部設在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的科技公司。2013年,該公司的管理層曾同意與蘋果(Apple)公司的研究人員進行會面,討 論Valencell早前為移動健康跟蹤設備所研發的心率感應技術。當時Valencell的管理層或許期待能與全球最富有的公司之一建立起有望帶來豐厚 利潤的合作關系。
當時外界認為蘋果正在研發一種手表,這款手表將融入該公司在iPhone和iPad上所使用的那種技術。如果與蘋果 達成協議、讓其在產品中融入 Valencell的健康技術,可能為這家當時已成立七年的公司帶來豐厚利潤,因此Valencell當時非常積極地向蘋果提供幫助。但在一系列會面之后 ——Valencell在會面的過程中向蘋果展示了自己的技術——作為科技巨頭的蘋果公司并未提出簽訂合同,并且音信全無。
但當蘋果 手表(Apple Watch)面世時,Valencell稱,該產品包含了與自己曾向蘋果展示過的完全一樣的功能——Valencell甚至還就此事提起了訴訟。這項訴訟 于今年1月在北卡羅來納州的聯邦法院提出,其中還聲稱蘋果公司負責蘋果手表研發工作的雇員使用假名,從Valencell的網站下載了公開發布的白皮書, 白皮書中對感應器的工作原理做了詳細介紹。截至記者撰稿時(原文發表于3月16日——譯者注),蘋果仍未在法庭上就Valencell的指控做出回應,也 拒絕就此事向英國《金融時報》置評。
Valencell公司的律師在起訴書中聲稱:“蘋果公司正在有意使用Valencell的專利技術,希望借此實現低于合理水平的許可費。”蘋果公司早已認定,“侵犯Valencell技術專利權所帶來的收益,超過了被控侵權并最終被迫賠償損失的風險。”
這起訴訟看起來似乎是一個簡單明確的知識產權爭端,但它還是有關智能手表這一新興領域所用技術的為數不多的幾起訴訟之一。律師們不認為此案會掀 起金額高達數百萬美元的訴訟熱潮,就像第一代智能手機曾引出的專利權大戰那樣;但他們預計,隨著市場逐步成熟以及更多企業試圖創造出技術和設計特性不斷改 進的智能手表,還會有更多的訴訟出現。
包括蘋果、諾基亞(Nokia) 宏達電(HTC)、谷歌(Google)和索尼(Sony)在內的科技巨頭圍繞智能手機技術展開的戰爭始于2009年末,當時諾基亞和蘋果都把對方告上了法庭,互相指控對方侵犯了己方的多項專利。在接下來的幾年間,訴訟、反訴訟以及貿易申訴的數量大增,由此產生了金額高達、有些時候甚至超過10億美元的判決與和解。有些訴訟時至今日仍在進行。
去年,蘋果與瑞典科技巨頭愛立信(Ericsson)展開了一場訴訟,雙方爭論的問題是:愛立信的4G移動專利對于iPhone的生產制造而言 是否不可或缺,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蘋果又應當為此支付多少錢。此案于2015年12月達成和解,兩家公司之間達成了一項專利許可協議。
艾倫•菲什(Alan Fisch)是華盛頓特區菲什•西格勒(Fisch Sigler)律師事務所的一名知識產權律師。他表示,訴訟的數量水平將取決于智能手表未來的流行程度。 他說:“智能手表專利戰的數量,將隨著產品自身需求量的增減而變化。大規模的專利糾紛通常會隨著市場對一種新興產品類型的龐大需求而出現。十九世紀縫紉機 問世時、二十世紀一次性尿布出現時以及二十一世紀智能手機誕生時都出現了這種情況。”
科技行業研究公司高德納(Gartner)的分 析師預計,智能手表的市場將迎來飛躍,預計今年智能手表的銷售量將從2015年的3032萬臺增 長至5040萬臺,增幅達到6%,由此創造出約115億美元的營收。2017年智能手表的銷售量預計將進一步增長至6671萬臺。
硅谷 科文頓柏靈律師事務所(Covington & Burling)的訴訟合伙人柯特•卡利亞(Kurt Calia)表示,到目前為止,人們對智能手表的需求沒有達到對智能手機的需求曾有的規模,但隨著技術的發展以及越來越多的公司發布自己的智能手表產品, 這種情況可能發生變化。但智能手表市場永遠也不可能像智能手機那樣龐大,因為智能手表在人們看來不像智能手機那樣不可或缺。
卡利亞指 出:“大量構成智能手機專利戰爭議點的基礎性技術,同樣適用于智能手表,例如觸摸屏。”很多這類爭議現已通過訴訟的形式得到了解決。 “但還有其他幾個領域是智能手表所獨有的,例如能夠監控你脈搏的生物感應器。你無法通過智能手機實現這種功能。又或者是有關柔性顯示器的專利,目前已有大 量關于微型化的技術。如果有朝一日出現了有關智能手表技術的訴訟,我猜測將會是有關智能手表所獨有的那一類技術。”
他援引了德克薩斯 州東區(Eastern District of Texas)聯邦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其中爭議的焦點是一項涵蓋安全系統的專利技術,通過該技術可以將智能手表用于打開或關閉汽車報警器。在去年6月的這 起案件中,總部位于科羅拉多州的Intellectual Capital Consulting(簡稱ICC)起訴了蘋果、三星(Samsung)、聯想(Lenovo)、LG、索尼和包括奧迪(Audi)、寶馬(BMW)、通 用汽車(General Motors)在內的多家汽車制造商。ICC宣稱,這些企業侵犯了它的一項專利,該專利是通過智能手表遙控汽車的啟動、上鎖以及警報系統。
卡利亞表示:“在這個案例中,訴訟圍繞的是一個明確的功能點;那將是我們很可能看到的訴訟類型。不太可能出現像我們在智能手機專利戰中所看到的巨頭對巨頭的大規模訴訟。”
知識產權律師事務所克諾布馬滕斯(Knobbe Martens)駐西雅圖的合伙人毛里西奧•烏里布(Mauricio Uribe)表示,不太可能一下子出現大量有關智能手表的專利權訴訟,不僅是因為智能手表的市場規模比智能手機市場小,還因為智能手表和智能手機的工作模 式也不一樣。
他指出:“除了某些更加通用的藍牙或WiFi技術標準,到目前為止智能手表的運行沒有涉及到標準化技術。這使得相關專利的估值更加細化到個體設備,并且不能像智能手機領域那樣用于大范圍的專利許可發放。”
在Valencell一案中,問題始于2013年2月,時任蘋果高級合伙人經理的Liang Hoe聯系了Valencell,討論后者的心率感應技術。起訴書稱,兩家公司之間的會談取得了進展,Valencell的聯合創始人史蒂文•勒伯夫博士 (Dr Steven LeBoeuf)于2013年6月會見了蘋果公司的代表,商討將Valencell的某些特性用于蘋果公司的產品。
那一年夏天,Valencell向約15名蘋果員工展示了一款帶有心率監測器的手表。起訴書稱,蘋果收到了采用Valencell技術的幾款產 品,這項技術名為PerformTek;截至2014年3月,蘋果對這些產品進行了詳細的測試,并分析了它們的電路結構。那一年的12月,蘋果又與勒伯夫 博士舉行了一次會面。到了2015年4月,蘋果的智能手表產品開始出貨,據稱蘋果始終沒有與Valencell協商訂立合同。Valencell現已起訴 蘋果侵犯自己的四項專利以及采取不公平和欺騙性的商業手段。
雖然絕大多數有關智能手表的法律爭端都不可避免地圍繞著知識產權,但知識產權并不是唯一需要律師出馬的問題。
在歐盟(EU),今年3月生效的一項法律賦予了智能手表生產商一項有利條件:海關官員現在有權沒收途徑歐盟任一成員國的任何偽造商品。諾頓羅氏 律師事務所(Norton Rose Fulbright)駐法蘭克福的訴訟合伙人丹尼爾•馬斯科萊克(Daniel Marschollek)表示,以前的情況是,如果貨物從比方說中國發出,正在運往美國的途中,歐盟的海關官員沒有權利將其沒收。馬斯科萊克稱:“毫無疑 問市場上存在偽造的智能手表產品,我們曾在很長一段時間里代理當時手機領域的世界市場領導企業,那時不管他們發布什么產品,都會立刻被仿冒。”
還有一起不大站得住腳的訴訟,由一個名叫“反走神駕駛聯盟”(Coalition Against Distracted Driving)的團體在洛杉磯縣加州高等法院提起,被告方是包括蘋果、三星、微軟(Microsoft)、谷歌在內的多家企業。該團體要求這些企業每年 至少支付10億美元,以支持一項向公眾解釋開車時使用智能手表風險的教育活動。
而在一起近似于螞蟻對大象的訴訟案中,32歲、來自英 國威爾士的加雷思•克羅斯(Gareth Cross)將蘋果公司告上了法庭。克羅斯去年7月購入運動版蘋果手表(Apple Watch Sport),10天后發現手表上有一道裂痕,但蘋果公司拒絕給他退款,稱這一問題并不在產品的保修范圍以內。于是,克羅斯在威爾士阿伯里斯特威斯 (Aberystwyth)的一個小額求償法庭上起訴了蘋果公司,稱蘋果早前曾號稱其智能手表是耐刮擦的。蘋果被判退還智能手表價款,并承擔克羅斯的訴訟 費用,可能還得改變自己的營銷宣傳語。克羅斯對英國廣播公司(BBC)表示,雖然經歷了法律糾紛,他還是會再買一只蘋果手表。
日期:14/7/2016
來源:中投顧問|中國投資咨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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