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稿人 | 石慧 英国驻华大使馆知识产权官员

知产力按
从今天起,由英国驻华大使馆知识产权部门授权知产力,对“英国知识产权快讯”进行定期发布,我们将通过该栏目共同致力于向中国知识产权相关方传递英国及欧洲知识产权发展近况。其内容主要源自公共信息,信息源以英文为主,每月一期,为大家带来最新的外域知产讯息。
欧盟公布商标改革计划,对中小企业普遍利好
经 过众多利益相关方两年来紧锣密鼓的艰苦谈判,欧洲议会、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理事会这 三个欧盟机构终于在今年较早时候公布了欧盟商标改革一揽子临时协议。修改主要涉及1989年的《欧盟商标法指令》、1994年的欧盟跨成员国商标法律制度 《共同体商标注册条例》、以及1995年的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商标注册收费规定》等三个法律文书。此次修改旨在对现行法进行优化,并非大修,欧盟商标注 册体制筋骨依然稳固。所议措施试图使整个欧盟的商标注册体系针对企业而言更加节约成本、更快捷、更加可预测以及具有更大程度的法律确定性。现行费用体制是 ‘三类一价’,此次‘一类一价’原则的引入将明显减少共同体商标的注册和续展费用,这种按需付费的模式尤其可以为中小企业节约大量成本,同时也提请中国企 业关注。非传统商标可能面临更大的注册阻力。欧洲各个国家局的商标注册程序将更加协调。 过境假冒产品将面临更强悍的打击力度。升级的保护有望更大程度的 激励企业创新。
欧 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此前一份民调结果显示75%的受访者对此次改革持积极态度,认为 改革将使商标持有者受益。但也有受访者认为改革力度远远不够。外界普遍认为此次改革方案再次大幅修改的可能性不大。负责设定三分法律文书牵涉不同的表决机 构和程序。两条例有望在表决通过后于2016年上旬实施。指令则需经历三年的成员国法律转换后方能实施。大体上,欧盟法为成员国法设定最低标准,一旦通 过,成员国须在期限内将其转换成国内法以确保实施。共同体商标由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进行审查并在所有28个成员国内有效。此外,欧盟各成员国各自运行其国 内的商标系统。英国国内商标的审查和授予由英国知识产权局负责。
英国唱片业协会升级线上反盗版服务,用户可随时查询投诉处理进度
一 向兢兢业业的英国唱片业协会(BPI)再次向世人展示了其打击在线盗版行为的浓浓 诚意。今年6月份,英国唱片业协会在嘎纳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一项名为著作权保护枢纽的新服务。新枢纽对所有BPI会员免费开放,旨在帮助唱片公司、 音乐创作人以及音乐公司等音乐权利人监控他们作品在网络上被违法传播的情况。不仅如此,权利人还可以通过枢纽实时追踪BPI处理侵权行为的进度。作品遭受 了多少次盗版,哪些网站是盗版的重灾区,侵权链接被删除了没有,都可一览无余。这种透明的机制显示了BPI打击盗版的决心,有望使权利人和BPI为打击盗 版开展更加紧密地合作。
有调查显示,英国每年有约7亿首歌曲遭受非法下载。英国音乐占全球音乐市场的14%,即全球每售出七张专辑,就有一张来自英国。在全球音乐专辑排行榜上,英国专辑占据了前十大的六成。
音乐产业叫板政府版权改革小胜,英国私人复制例外合法化进程遇阻
当 人们把自己合法购买的CD复制到他们的平板电脑时,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将这种私 人复制合法化的规则被称为‘私人复制例外’。不久前,英国音乐家联盟(MU)、英国作曲家和歌曲作者学院(BASCA)以及英国音乐(UK Music) 等三大音乐产业组织对英国政府新出台的一项规制私人复制例外的法律文件提起了诉讼。该法律文件此前曾在英国议会经过激烈辩论后获得了通过。这些音乐组织声 称他们并不反对例外规定本身,但不能容忍政府在不向音乐设备/空白介质制造商征收任何版税的情况下引入该例外,从而损害了版权人的利益。近日,该指控获得 了英国高等法院Green大法官的支持。
这 项私人复制例外的规则起源于《欧洲信息社会版权指令》。该指令拉了一个清单,列明 了成员国可以引进的侵权排除事由。指令规定,只要版权人得到了合理补偿,成员国可以允许私人复制作品。许多成员国都在引入私人复制例外的同时对空白介质生 产商征收了版税。但英国政府认为,这项例外规定的范围已经相当的狭窄,相当的具有针对性了,即只允许个人在合法永久取得作品的所有权时,享有基于私人和非 商业用途的复制权。认为这种复制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微乎其微,且消费者也不会接受引入新的税收,因此在引入私人复制例外制度时直接无视了欧盟规定的这种税 收制度。法院认为,英国政府有权在损害微乎其微的情况下免除征税,在某种程度上也有权界定什么是微乎其微的损害,但问题出在政府论证损害程度‘微乎其微’ 时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事后,英国音乐组织立即表示与政府进行良性沟通以解决争议的意愿。英国政府发言人称政府对合法化进程受阻感到失望,但尊重法院判 决。
单一专利年费方案获压倒性通过,欧洲专利统一大业又迈重要一步
是 选择现行欧洲专利制度,还是即将付诸实施的欧洲单一专利体系?申请人首先要问的往 往是后者花费几何?此前这问题一直无人能答。最近情况终于明朗了。今年6月份,欧洲专利组织行政管理委员会下属的专职委员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欧洲专利局 递交的单一专利年费提案。根据提案,单一专利的年费水平将等同于目前欧洲专利指定生效最多的四个国家的年费之和。这四个国家分别是德国、法国、英国和荷 兰。与现行体系相比,此次通过的年费提案可以将总的年费费用降低78%。此外,翻译费以及支付给各成员国代理机构的费用也将大幅降低。仍以专利在四个国家 进行生效为例,翻译及代理费用降低的幅度将达到50%。显著低廉的费用将有望增强单一专利对申请人的吸引力。在此也提请中国专利申请人予以关注。
在 现行的欧洲专利体系下,一件发明专利在欧专局获得注册后,必须到其寻求保护的单个 成员国逐一进行生效程序后方可获得与该成员国国内专利同等的效力。这种做法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而言其成本压力不言而喻。迫于费用的压力,获得欧专局通 过的发明专利往往只选择在三四个成员国生效。其后果是欧洲企业无法在专利未生效的国家获得保护,从而无力对抗其专利在这些国家遭到的恶意仿制。欧洲企业感 觉他们在与美国和亚洲等国家的企业进行竞争时处于了不利的境地。是为欧洲单一专利的创设背景。此次年费方案的通过无疑是欧洲单一专利体系向成功迈进的重要 一步。
根据提案,年费将由欧专局统一收取,而不再由各成员国专利局分别收取。因此专职委员会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将是制定出年费收入在各成员国之间进行分配的方案。预计年费及其分配方案的一揽子协议将于今年年内获得通过。
日期: 28/7/2015
來源:知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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