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擬取締遊客在一些歐洲著名地標上自拍,一旦落實,今後若拍攝巴黎鐵塔或羅馬許願泉等名勝時,可能會觸犯版權法例,要面臨罰款甚至坐牢。
歐洲議會下周會討論及表決一項關於歐洲建築及地標的知識產權修訂案,規定拍攝著名建築物或地標時,必須先取得相關機構批准,即使是地標只出現在背景上,也受到相關法例規範。
照片本身不是問題所在,但如把照片放上社交網分享,則隨時會觸犯版權法。
有關法例旨在針對商業拍攝用途,但外界憂慮普通遊客拍照也可能構成違法,而要面臨罰款或坐牢。
根據有關修訂案,要求任何有關商業創作,如照片、影片、繪畫等,必須得到涉及的地標或建築版權持有人充分同意,才可以使用。
而一些有可能成為商業化的創作,亦被納入在內,例如維基網站用作資訊的圖片 (可供任何人使用),又或過往用來紀錄歐洲建築、藝術發展的書籍,介紹歐遊的雜誌等,出版困難亦會大大增加。
外界質疑,即使只是放上Flickr或facebook等平台作私人分享,但它們作為商營網站,將來會否引起版權訴訟,逼使網站肅清有關照片。
攝影組織Freelens指出,拍攝前要取得歐洲每一棟建築物的同意,是不切實際,現實上難以實行。
歐洲議會議員雷德(Julia Rede)指出,限制全景自由(freedom of panorama)將令數以百萬計的歐洲人與版權持有人發生衝突。他提議另一條修正案,引入「新全景自由法」來抗衡。
德國區域性報紙《新奧斯納布呂克報》不禁反問:「歐盟是否很快會禁止從巴黎鐵塔頂自拍嗎?」
日期: 6/7/2015
來源:星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