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rent Position: Home > IP News > 遊覽車卡拉OK版權濫帳 業者:明年照唱

台北市遊覽車公會常務監事陳明貴(右)月初按鈴告發理事長A錢。資料照片

《壹 週刊》今報導明年元旦起,民眾可能不能在遊覽車上唱卡拉OK,因前台北市遊覽車公會理事長魯孝亞代表全國遊覽車業者與3家音樂著作權人團體簽約,代收 代付公播費,每年收480萬~600萬元,但實際給著作權團體卻只有160萬元~200萬元,3年來共超收2千萬元,疑似遭中飽私囊。目前已是中華民國遊 覽車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的魯孝亞則反駁內容是胡扯。其他遊覽車業者則表示,明年仍會在車上播放卡拉OK,改由台灣音樂製作權協會直接跟遊覽車業者收費,每年 3500元降為3200元。
 
該案台北市遊覽車公會監事陳明貴11月已委託律師李之聖對魯孝亞提告,李之聖受訪時表示,當時魯孝亞先自 行 與3家音樂著作權人團體談好授權,導致遊覽車公會全聯會被迫委託魯孝亞代收代付,但魯孝亞卻將代收代付改為自負盈虧,也就是先買下版前再賣給遊覽車業者, 根據帳款顯示,魯孝亞收了600萬元,但入帳給3家業者的金額只有200萬元,400萬元不見了是確定的,只是到哪裡怎麼分的問題,依此推估3年超過2千 萬元。
 
台北市遊覽車公會理事長、中華民國遊覽車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魯孝亞則表示,說他中飽私囊是胡扯,他雖然有被錄音,但談及金額問題 都 是敷衍對方瞎掰的,並非都是事實,他也已發文告知業者,將不再代收代付,業者自行付費給台灣音樂製作權協會,他將不再涉入,另他也已控告對方誣告。
 
遊覽車業者則私下表示,國旅團和進香團都有車上唱卡拉OK的需求,明年仍會持續繳費購買,不會停到車上卡拉OK,每年公播費從3500元降為3200元,至於究竟有無被A錢,將交由司法來解決。
 
李之聖則表示,現在新模式是要業者直接匯款給台灣音樂製作權協會,但這個單位就是錄音檔中魯孝亞提及有收黑錢的其中一家,且錢是會給老闆的私人公司,並非該協會,誰知道未來背後錢會怎麼分。(李姿慧/台北報導)

日期: 2/1/2015
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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