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rent Position: Home > IP News > 熊麻吉、駭客任務涉抄襲 劇本剽竊官司多

「駭客任務」(Matrix)編導華卓斯基(Wachowski)兄弟和華納公司去年被控剽竊另一部劇本;今年,台灣著名作家瓊瑤控告中國著名編劇于正撰 寫的電視劇「宮鎖連城」抄襲她的「梅花烙」;大熱喜劇「熊麻吉」(Ted)編導塞斯麥克法連(Seth MacFarlane)和環球公司近日也被控剽竊網路上另一隻滿嘴髒話的玩具熊。影視劇本版權糾紛層出不窮,原因是很多編劇並不了解怎樣才算「剽竊、抄 襲」,又該如何保護自己。

林偉克:光有想法 沒保障

好萊塢近年在鬧「劇本荒」,原創、新鮮的故事越來越少,大部分電影都是續集、前傳、翻拍。甚至出現一年多部同類題材電影的情況。但根據美國法律,如果兩家 公司都拍「世界末日」或「白雪公主」題材的電影,算不上剽竊,因為這些影片人物和構架雖相似,但故事並不完全相同,風格和表現方式也不同。

對此,曾任教西北大學(Northwestern University)和洛杉磯加大(UCLA)的華裔編劇林偉克(Weiko Lin)表示,好萊塢有完善的版權保護機制,如果只是一個故事的想法、大綱,是無法申請版權的,別人也有相似的想法和創意,那只能算是雷同。他說:「作為 專業編劇必須要有經紀人(Agent),經紀人是獲得加州執照、法律認證的,向影視公司提供劇本時都要由經紀人提供,同時還可向美國編劇工會(WGA)申 請劇本版權、記錄劇本完成的時間,這些都是對自己作品的保護。」但他表示,這僅限於已完成的劇本。

潘萌:寄給自己 留證據

另一位畢業於查普曼大學編劇碩士專業,在中國和好萊塢都曾擔任編劇的華人作家潘萌(Sophia Pan)也表示,無論在美國或中國,編劇都應在完成劇本後申請版權。如果不是美國編劇工會成員,也可把劇本用郵寄的方式寄給自己,讓上面留下郵戳日期,日 後若牽扯訴訟則可用於證明劇本完成的時間。潘萌也說,在寫某個劇本過程中,若發現已有相似內容的作品面世,這時就只好放棄,不管是誰先想出的點子,如果未 能趕在最先完成,也只好作廢。

林偉克也提到,有時編劇會把自己故事的創意提供給電影公司,這種情況下必須有經紀人跟隨前往,且電影公司為避免法律糾紛會讓編劇簽署「釋放合約」(release form),一旦簽署,證明這個點子被公司拿走,再找其他人繼續完成,就是合法的。

林偉克深知,很多年輕、剛出道的編劇對此知之甚少,有時覺得自己的想法正好與後來出現的某個電影相似,認為可以控告,但如果無法證明兩個劇本有很多雷同內 容、情節、對白,很難贏得這類官司。他舉例,在美國愛情喜劇的劇本都已形成一定模式,人物關係也相似,真的很難說「誰抄誰」。

針對「熊麻吉」被告案,原告Bengal Mangle Productions稱在2008年曾於Youtube、Facebook等網路平台推出系列短劇「Acting School Academy」,其中也有一隻會說髒話的玩具熊查理(Charlie)。林偉克稱,被告可以辯解的是,也許在Youtube等網路視頻平台出現前,就早 有這類想法,兩隻熊雖然都說髒話,卻不能證明是剽竊。

「駭客任務」被告案今年4月已被駁回。原告編劇托馬艾爾索斯(Thomas Althouse)稱1993年將原創劇本「永生者」(The Immortals)交給華納公司,結果之後華納就推出「駭客任務」系列。但法院比較兩個故事發現,除了其中都出現「救世主」這個概念外,找不到其他共同 點。而「救世主」這一想法並不受到版權保護。

瓊瑤則在訴訟中提出,于正的「宮鎖連城」中一些人物設置和個別情節與「梅花烙」一樣。目前這個案子仍在法院審理中,但中國廣電總局並未接受瓊瑤停播「宮鎖 連城」的請求。諷刺的是,今年上半年中國電視劇收視率與網路播放量排行榜出爐,陸毅與袁姍姍主演的「宮鎖連城」竟然以第一名稱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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