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rent Position: Home > IP News > 宣傳禁令5月1日起施行“馳名商標”利益鏈瓦解蛻變

       

         曾要花費上百萬、耗時一兩年才能申請到的“馳名商標”金字招牌,很快就將剝下被異化的外衣。

   51日起,隨著新修訂的《商標法》正式實施,“馳名商標”字樣將被明確禁止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的行為。這讓不少企業慌了神兒。江蘇一家知名企業高管對記者吐槽稱,產品包裝、宣傳材料通通得重新印刷,損失不小。

   打折促銷慌忙“去庫存”

   “近一段時間,我們觀察到福建品牌福娃在各地商場大幅度打折,應該就是為了趕在新規施行前消化掉庫存。”南京中盟律師事務所律師霍東亮告訴記者。

   記者在一些大型商超發現,部分江蘇產品包裝已經開始去“馳名商標”化,而標示“馳名商標”的產品確實有不少在打折促銷。據了解,江蘇擁有中國馳名商標總數達400多件,其中南京擁有80件,包括以“福中”、“宏圖三胞”為代表的銷售連鎖品牌,以及以“聖迪奧”、“卡思迪萊”、“紅太陽、“奧特佳”等為代表的製造型企業。

   南京工商局商標監督管理處副處長王東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馳名商標”本意是對著名商標擴大保護範圍,可以跨類別、跨領域實施更好的保護,防止被侵權“傍名牌” 。它並非一個榮譽稱號,而是一個法律範疇的概念,但因為認定的條件較嚴格再加上企業的誤導,公眾對“馳名商標”的理解發生了異化,不過現在終於回歸其存在的初衷。

   霍東亮告訴記者,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對於“馳名商標”的認定僅僅是在商標異議糾紛、商標爭議糾紛、商標侵權糾紛的行政或者司法處理過程中有針對性的“個案認定”,所以不存在一次認定、長期有效的“馳名商標”。

   採訪中記者也從不少企業了解到,由於時間緊張,企業去庫存存在一定的困難。有專家分析稱,白酒行業受新規的衝擊比較大,因為白酒相關產品是成批量、大批次進行生產,而相關文件從下發到執行才一年不到的操作時間,有些倉促。

   “不少企業考慮到降低成本,一般會批量生產包裝。”王東對此表示理解,工商總局因此下發了關於新舊商標法銜接的通知,201451日以前已經進入流通領域的帶有該標誌的產品可以繼續銷售。企業可以向工商局提交延期申請,寫明情況。至於可以寬限多長時間,王東稱會審慎觀察其他城市的做法再做決定。

   “馳名商標”利益鏈亂象

   “馳名商標”曾經是無數企業夢寐以求的金字招牌。

   從事商標代理多年的霍東亮告訴記者,一個“馳名商標”的認定,保守估計需要一年半到兩年,代理費用在80-100萬元。儘管耗時耗財,企業仍然趨之若鶩,因為“馳名商標”很容易被異化成為企業宣傳的廣告資源,通過營銷放大,企業可迅速獲得競爭優勢。

   “這裡面肯定有強烈的利益驅動。馳名商標一旦被認定,可以彰顯企業在這個行業內的領先地位,消費者的認可指數也會提高,甚至在招投標時也有優越性,可以加3-5分。”霍東亮說,政府在其中也是有力的推手。“政府鼓勵企業申請,並拿出高額獎勵,一般在100-200萬元不等,這不但能覆蓋企業申請的成本,還能餘下不少錢。”上述企業高管對《金證券》記者表示,馳名商標數曾被作為一個地方的企業實力和經濟綜合水平的體現,也是地方政府的政績衡量指標之一。

   一位觀察人士回憶稱,大概從2005年開始,司法認定的馳名商標數量瘋長,浙江更是成氾濫之勢。據了解,馳名商標一般有司法認證和行政認證兩種方式。行政部門對馳名商標的批准十分苛刻,時間週期較長,因此很多企業選擇司法訴訟方式走捷徑。有些甚至為此刻意製造糾紛,以求在訴訟中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霍東亮進一步指出,當時中級人民法院就可以受理管轄,可操作空間很大。後來,馳名商標司法認定上的混亂現象,逐漸引起最高法的重視。200916日,最高法發布了《關於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民事糾紛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民事糾紛案件,由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計劃單列市中級法院,以及直轄市轄區內的中級法院管轄。其他中級法院,未經最高法院批准,不再受理此類案件。這在當時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氾濫的苗頭,但“馳名商標”依然沒有回歸本位。

   金字招牌褪色企業謀變

   “馳名商標沒了,宣傳作用就基本沒用了。”江蘇禦珍酒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友利對《金證券》記者坦言,禦珍酒業是在2008年獲得馳名商標的,當時酒企爭相申報,沒申請就沒法兒體現行業地位。對於馳名商標的異化,王友利也覺得無奈,他表示,馳名商標在國外只是一種法律保護手段,而在中國卻被賦予了太多的附加利益。霍東亮進一步分析道,在中國銷售的國外知名品牌像飄柔、可口可樂等,雖然曾經因為商標侵害糾紛而被認定為馳名商標,但是他們絕不會把“馳名商標”標註在產品上,因為外企明確認識到這只是一個法律概念。

   儘管遭到了“雪藏”,但馳名商標的存在仍有價值。霍東亮說:“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後,有關部門會對其加大保護力度。同時,它可以提高企業無形資產的估值,獲得抵押貸款的額度也會相應較高”。

   每年春節後,商標代理機構循例會翹首企盼工商總局發布的“馳名商標”認定名單,但今年遲遲沒看到名單公佈。霍東亮對分析稱,新商標法即將施行,官方自然要求對“馳名商標”的宣傳低調處理,認定通知應該是直接下發到各個企業了。他認為,新商標法實行後,“馳名商標”的宣傳作用淡化,企業申請的積極性肯定會減弱,而商標代理機構終於可以集中精力在商標代理的基本業務上了。此前,一個小的商標中介公司,一年靠著做一兩個“馳名商標”的代理就可以無憂了。

   記者註意到,沒了“馳名商標”的渲染,有的企業退而求其次,選擇把“著名商標”標註到包裝上。記者查詢江蘇省工商局文件發現,截至2013年底,江蘇共有1438件江蘇省著名商標——重新認定843件、新認定595件,其中南京擁有394件。

   據了解,相對馳名商標的耗時耗財,“著名商標”的認定則相對容易,每年四月底到區一級工商部門申報,然後逐級審核,由省級工商管理部門做最終認定。“著名商標的有效期一般是三年,每三年重新認定一次。機構代理一般收費幾萬元,企業也可以選擇自己申報”,霍東亮補充道,“著名商標”確實是一種榮譽稱號,但從長遠角度來看,有“馳名商標”的前車之鑑,“著名商標”未來在產品包裝上的使用也可能會受到影響。

   觀察人士指出,“著名商標”的設立是為了保護地方品牌,而有些地方政府為片面追求數量,導致“著名商標”氾濫,而企業的產品質量和服務並沒有因此提升,這背離了“著名商標”保護製度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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